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管团治团,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引领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工作内容和目标
(1)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团员进行个人思想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明确努力方向。
(3)开展典型表彰与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广大团员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步骤和方法
(1)学习提高阶段。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讨新修订的党章、团章,深入掌握习近平同志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并通过座谈、演讲、征文等形式,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2)民主评议阶段。各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团员就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总结剖析,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及评议标准见附件1)。校院两级团委将组建督察组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抽查。
(3)总结表彰阶段。团支部将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组织批准,上级团组织评审公示后对优秀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扶;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和团组织进行团纪处理和整顿,永葆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团籍注册阶段。对于评议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到院团委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二、五四表彰工作
各团支部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开展院级评优表彰,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
1.表彰内容: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表彰名额:
(1)先进团支部:10个,推荐5个参加校级评优,择优推荐1个参加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遴选1个团支部作为安徽省“活力团支部”重点打造团支部;
(2)优秀青年标兵:5名,推荐1名参加校级“青年学生标兵”评选;
(3)优秀团支部书记:10名,推荐1名参加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
(4)优秀共青团干部:20名,推荐13名参加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优;
(5)优秀共青团员:57名,推荐参加校级评优。
各年级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3.评选标准:评优工作坚持优中择优的原则。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支委作风正,工作能力强;坚持增强团支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规范“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得到支部青年的高度认可;符合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标准。
(2)“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思想政治建设成效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学风好,团支部成员严于律己,在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方面表现优秀;活动开展好,积极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有良好效果;获得过学院“先进团支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3)“优秀青年标兵”评选标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科学研究、教学育人、管理服务、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清朗网络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参评者年龄为14周岁至40周岁(1979年5月5日—2005年5月4日间出生),对于教育管理、教学科研、创业就业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可适当放宽年龄。
(4)“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标准: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工作能力强,具有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规范“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同学,竭诚引领、服务、凝聚青年,工作成效突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所在支部特色工作明显,整体风貌良好,获得过学院、学校相关表彰。参加校“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需担任团支部书记满1年。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须担任半年以上班级或班级以上团内职务;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团学工作;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工作能力强,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过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6)“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理想信念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团费,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三、提交2019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深化团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深入推进“青年大学习”,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实现月月有学习,学习提质量,月月有活动,活动有精品,各项活动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人人有事做,人人想做事,人人能做事”的良好循环系统的团团组织,各支部贯穿全年主题,联系月主题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过程有监督,总结有提升。具体活动计划表参见附件三。
四、工作步骤
1.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3月8日—3月25日)。
(1)“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的提名要认真听取年级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等方面的意见。“优秀青年标兵”的提名要听取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附件3),
(2)被推荐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优秀青年标兵”和校级“十佳团支书”候选人(候选集体)要随表格另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及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份,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小4号仿宋字体、1.5倍行间距统一打印)。
(3)各团组织要在3月2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各类推荐表、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威廉希尔班团建设中心(纸质材料交至翡翠湖校区综合楼306(中)室/屯溪路校区材料楼6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w_clxy_hfut@163.com),班团建设中心负责组织评审申报。
2.评审阶段(3月26日—3月28日)。院团委组织评审。
3.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参加校级评选评优(4月1日-4月10日)
4.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5月初)。学院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通过学院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团支部要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注重统筹。团员教育评议和表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本科生、研究生支部客服困难,保证教育评议活动顺利开展。
3.做好宣传。各支部要深度发掘先进青年和先进事迹,推荐优秀典型参加院级宣传,充分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广大青年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陈凤舞(翡翠湖校区) 电话:63831142 15156512458
孙佳路(翡翠湖校区) 电话:17318585404
薛传妹(屯溪路校区) 电话:62904518 18949894549
石钰林(屯溪路校区)电话:18355192589
何顺荣(研究生老师)电话:62904534
周晓远(研究生)电话:18655539275
共青团威廉希尔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
附件一 教育评议部分文件.zip
附件二 五四表彰部分文件.zip
附件三:工作计划表.xls